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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新增第二十四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二次充换电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本次招标共计11个包,1807台(1255台80kW,517台160kW,3台240kW,32台480kW)。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11月26日,12月1日开标。本次招标需提供委托试验报告(六统一试验)承诺函,承诺中标后,供货前提供委托报告。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ECP2.0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日8: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有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倡导潜在投标人采用技术创新工艺、使用节能环保材料,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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