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部固话:0371-66206966
投诉及建议:0371-66206555
市场部手机:18839786193/
15225103875/18839784349/
15225127480/18839781235/
15225100516/15225100507/
15225100512
公 司 邮 箱:3cfy@163.com
公 司 网 址:www.cccfy.com
公 司 地 址:中国·郑州市高新区
0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计划于2023年10月,组织开展2023年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以下简称“联合预审”),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联合预审工作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按照物资品类,委托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作为招标人代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单位详见附件。
02拟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仅需要在对应物资品类具体实施单位报名参加本次联合预审,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不受理资格预审报名。
03联合预审结果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相关分标仅接受联合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04建议有意参加联合预审的投标人报名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的对应物资品类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资质能力核实公告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关系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公告”中查看。对未参加资质能力核实的联合预审合格申请人,招标人将补充开展资质能力核实,如未配合开展补充资质能力核实,或经核实不具备生产联合预审产品所需的相关资质能力,将会被取消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资格。联合预审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关于配合开展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承诺函》。
附件:资格预审物资品类及对应实施单位
上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