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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低压开关、10kV及以下瓷质绝缘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15:13:27 浏览次数:

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低压开关)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95206)

       

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低压开关)(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9520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低压开关)

1.2.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95206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模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备注:(1)“√”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二)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概述: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低压开关),本次框招含低压开关共1个物资品类。

(四)适用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招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投标人若中标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五)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1.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6.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7.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8.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10kV及以下瓷质绝缘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97599)

       

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10kV及以下瓷质绝缘子)(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9759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10kV及以下瓷质绝缘子)

1.2.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97599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模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备注:(1)“√”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二)项目概述: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10kV及以下瓷质绝缘子),本次框招含10kV及以下瓷质绝缘子共1个物资品类。

(三)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适用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招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投标人若中标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五)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6.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7.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8.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06日17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 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97623.jhtml。

 
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控制电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03187)
       
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控制电缆)(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03187),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控制电缆)
1.2.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03187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模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备注:(1)“√”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2)本次招标针对市场价格受铜原材料影响较大的材料(控制电缆)设置价格联动机制。
 
(二)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适用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招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投标人若中标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四)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6.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7.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8.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五)项目概述:广东电网公司2023年第二批框架招标(控制电缆)招标,本次框招含控制电缆共1个物资品类。

 
备注:来源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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