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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绿色制造奖补20万来袭!新动向:绿色低碳工厂补贴申报全攻略

发布时间:2025-02-06 10:21:3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本市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培育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要求

(一)绿色工厂

1.采用工信部定期发布的行业标准(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子、船舶、汽车、通信等行业可登录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以及我省发布的地方或团体评价标准(《建筑用预制构建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T/HNEE003-2023)),未发布标准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开展评价。

2.申报企业的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对有关行业规定的标杆值,未规定能效标杆值的行业企业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应行业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3.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制造业企业申报。

(二)绿色工业园区

1.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开展评价。

2.鼓励循环再生工业园区申报。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1.采用工信部发布的行业指标体系(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行业可登录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和我省发布的地方或团体标准体系,未发布指标体系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开展评价。

2.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制造业企业申报。

(四)绿色设计产品

      拟推荐的绿色设计产品应有相关标准,采用工信部发布的产品标准(石化、钢铁、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通信、包装等行业可登录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以及我省发布的地方或团体产品评价标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T/HNEE002-2023)和《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T/EAMA17-2023))开展评价。

(五)第三方评价机构相关要求

     第三方机构要满足《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规定的基本条件,参照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评价报告内容和责任要求、评价活动管理要求等开展工作,并对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评价过程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受评价方问题等,将不予采信评价结果。

(六)推荐原则

     请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创建一批”的原则,有序组织本辖区产业特色明显、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园区)开展培育申报工作,在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只分别征求相关企业近3年来发生的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质量等重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及意见),确定拟推荐的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已被评为市级及以上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2.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

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近3年以来申报企业“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

3.被动态调整出名单单位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6.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

1.请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园区开展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园区按照要求完成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2-5)报送至郑州市工信局节能处,其中,正式推荐报告一份,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企业电子版申报材料一份(盖章 PDF、Word 格式,U盘储存),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内容必须保证有目录及页码,材料内相关复印件美观清晰完整;

(2)所有材料必须双面印刷,严禁使用铜版纸印刷,不得使用硬纸壳类材料作封面;

(3)请在书脊位置用醒目黑体字印刷申报企业或园区全称及申报类型;

(4)请在重要复印件及封面加盖公章,材料加盖骑缝章;

(5)电子版以U盘存储,内容包含PDF、Word格式文件各一个,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各报送一个U盘。原则上一种格式只保存一个文件,报告附件及佐证资料过多的,附件可单独保存一个文件。

(八)其他事项

1.拟推荐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要满足《郑州市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2.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省级节水型园区、省级节水型企业、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等称号的企业和园区,在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时给予优先支持

3.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报告,可以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有评价条件的企业和园区也可以参照评价机构的评价程序、评价内容和评价报告格式进行自行评价。由第三方机构评价的提交第三方机构的评价报告,由企业或园区自己评价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评价报告。

4.为保证工作质量和评价报告质量,我们将对第三方机构或企业的评价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5.拟推荐申报的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经所属区县(市)工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上传至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二、第一批绿色低碳工厂填报动态管理表

     请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组织已列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第一批绿色低碳工厂),登录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2025年度动态管理表(附件6),并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评估并提出动态调整意见,于2024年4月5日前将动态管理意见(一式两份)报送至郑州市工信局节能处。

相关资料请到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下载使用(网站地址:http://gxj.zhengzhou.gov.cn/)。

联系人:张露露   联系电话:89895108

电子邮箱:zzjwnyc@163.com

附件:

1.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2.绿色工厂评价报告.docx

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报告.docx

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报告.docx

5.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报告.docx

6.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动态管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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