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0:53:09 浏览次数: 次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WZ-NX-292303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并委托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 18:00--2023年8月28日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1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对于招标文件中出现的品牌型号,一律视为参考品牌。
4.4.2招标人在任何时间发现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4.4.3付款方式:招标人将以承兑汇票和货币资金的方式履行付款义务。
4.4.4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求其产品所使用的木质材料(如电缆盘、光缆盘等)或者设备、器材的木质装箱须选用无松材线虫等病虫害的木材,供货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采购人收货时依法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对于不按要求使用木质材料或不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的产品,招标人有权退回其产品,依法追究成交人责任。
4.4.5国家、行业公开出版发行的对应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行标准规定,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公开出版发行的对应产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目录见采购人 “采购标准及新技术推广”模块)等设计、制造、运行标准、规定均被本招标文件引用,成为本招标文件对应招标产品的通用技术规范。采购标准与技术规范不一致的,以技术规范为准。
4.4.6增加了专用合同条款(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4.4.7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4.4.8各潜在投标人维护投标人基本信息时,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如因信息造成投标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9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行含税总价,投标人行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报价超限,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3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对于受电子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仅接受电子提交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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